发明专利的授予专利权有哪些前提条件
时间:2023-09-12 13:46:39 173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发明专利的授予专利权有哪些前提条件

授予发明专利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

2.是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3.申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申请授权的民事权利能力;

4.授予发明专利必须符合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五条

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二、如何撰写发明专利申请书

专利申请的写法:首先,应当写明专利名称、申请人信息、发明人信息以及代理机构的相关信息。然后,应当写明申请的理由、事实、依据等主要内容。最后,当事人签字,并写明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六条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

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

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三、专利申请的原则

1.形式法定原则。申请专利的各项手续,都应当以书面形式或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规定的其他形式办理,否则不产生效力。

2.单一性原则。也称为"一发明一申请原则",是指一份专利申请文件只能就一项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但是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提出;用于同一类别并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产品的两项以上的外观设计,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3.先申请原则。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

4.优先权原则。专利申请人就其发明创造自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后,在法定期限内,又就相同主题的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的,以其第一次申请的日期为其申请日,这种权利称为优先权,此处所谓的法定期限,就是优先权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20修正):第五章 专利权的期限、终止和无效  第四十五条 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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