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按照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审核确定的线路行驶,尽量避开急弯、陡坡、临崖、临水等危险路段;确需经过此类危险路段的校车,道路或者交通设施的管理、养护单位应当按照标准设置警告标牌和安全防护设施;不符合安全通行条件的状况或者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道路,当地政府应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外环线路段限行
每日7时至19时,禁止货运机动车在外环线上行驶,天津外环线路段包含外环东路、外环北路、外环西路、外环南路
对于确需在每日7时至19时运输的,可绕行京津高速公路、长深高速公路(或海滨高速公路)、津晋高速公路、荣乌高速公路、京沪高速公路、滨保高速公路等高速公路,或绕行东金公路、杨北公路、京福公路、静港公路、津淄公路、制万公路、海景大道、港塘公路、汉港公路等公路。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六条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
第三十七条道路划设专用车道的,在专用车道内,只准许规定的车辆通行,其他车辆不得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
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第三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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