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遗嘱的生效条件主要包括如下几个重要方面:
首先,立遗嘱人在作出遗嘱时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其次,遗嘱须为立遗嘱人真实意愿表示,且表达内容无任何瑕疵;
再次,遗嘱内容必须合法且不得违反社会公共利益以及法律法规之规定;
此外,遗嘱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赠人合法所有;
最后,经过公证机构正式公证的遗嘱方能具备法律效力。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