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个机构负责医疗纠纷的调解工作
医疗纠纷一般是由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调解。我国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不愿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经过卫生行政部门的调解达成一致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医疗纠纷调解的条件有哪些
医疗纠纷调解的条件有:
1.医患双方均有协商调解的意愿;
2.医患双方在各项条款上均达成一致意见;
3.患方合法主体为:患者本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4.医疗机构的主体为:建立医患关系的医疗机构或其法人;
5.协议应当为双方自愿,不得有欺诈、胁迫等行为;
6.协议条款不违背我国法律。
三、医疗纠纷调解解决的步骤有哪些
医疗纠纷调解步骤:
1.调委会应当指定1名或2名人民调解员主持调解,医患双方当事人对调解员提出回避要求理由成立的,应当予以调换;
2.医患双方当事人可聘请律师或委托代理人参加调解;
3.调解应当在专门设置的调解场所进行;
4.调解人员进行调解时应当做好调解笔录。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章 医疗事故的赔偿 第四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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