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通过殴打、捆绑、禁止、伤害或其他手段伤害和摧毁家庭成员的行为。家庭暴力直接作用于受害者的身体,使受害者感到身心痛苦,损害其健康和人格尊严。法律规定,家庭暴力发生在有血缘关系、婚姻关系和收养关系的家庭成员之间,如丈夫对妻子、父母对孩子、成年子女对父母等。然而,女性受到丈夫暴力的侵害最为普遍,身心伤害最大。家庭暴力尤其是丈夫对妻子的暴力。
家庭暴力概念的法律界定
1993年联合国大会通过《消除对妇女的暴力行为宣言》将家庭暴力解释为“对妇女造成或者可能造成身心上或者性行为上的伤害或者痛苦的任何基于性别的暴力行为,包括威胁进行这类行为,强迫或者任意剥夺自由,无论其发生在公共生活还是私人生活中”。1995年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通过的《行动纲领》之第113条将家庭暴力解释为“在家庭中发生的身心和性方面的暴力行为,包括殴打、对家庭中女孩的性虐待,与嫁妆有关的暴力、配偶强奸、切割女性生殖器官和对妇女有害的其他传统习俗、非配偶的暴力行为以及与剥削有关的暴力行为”。
各国国情的不同直接导致各国社会意识形态的差异,因此各国对于家庭暴力概念的界定也就自然不尽相同。现考察分述如下:
1、美国家庭暴力的法律界定
在美国,所谓“家庭暴力”,一般是指具有的成员之间所发生的侵犯或暴力行为。美国官方对“暴力”的定义是“有目的或有可见目的地对另一人造成身体痛苦或伤害行为”;[4]家庭暴力所涉及的对象是家庭中的亲昵者,如配偶、同居者、父母、兄弟姐妹、孩子、祖父母、孙辈、半血缘父母或兄弟姐妹,以及其他亲戚;家庭暴力范围涵盖了身体暴力、精神暴力和经济暴力,家庭暴力的形式包括任何企图伤害、殴击、性攻击或保护令的违反等。
2、英国家庭暴力的法律界定
英国《1996年家庭法法案》中对家庭暴力的定义是:“家庭暴力包括个人为了控制和支配与之存在或曾经存在过某种亲属关系中的另一个人所采取的任何暴力或虐待行为”(不论这种行为是肉体的、性的、心理的、感情的、语言的或经济上的等等)。[6]英国家庭暴力通常被视为相互处于亲密关系或家庭关系之间,往往是配偶之间或性伙伴之间的暴力行为,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受暴力侵犯的是妇女,施暴人为男性,施暴形式可能是身体、性、情感或经济上的,也可能是上述几种情况的混合行为。英国皇家警察提供的定义为“家庭暴力是指曾经或现在有亲密关系的伴侣之间发生的身体、性、情感或经济方面的伤害行为,行为性质不由发生的时间或地点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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