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无论数额、既遂还是未遂,只要符合抢劫罪的构成要件,都构成抢劫罪。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以抢劫罪定罪量刑。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式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造成重伤或者死亡的;(六)冒充军警抢劫的;(七)持枪抢劫;(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抢劫罪是否只能抢劫财物
从构成要件中可以看出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最根本的目的是要抢劫财物,侵犯人身权利,只是其使用的一种手段。对于抢劫犯来说,最根本的目的是要抢劫财物,侵犯人身权利,只是其使用的一种手段。正因为如此,本法把抢劫罪规定在侵犯财产罪这一章。无论犯罪嫌疑人是否取得财物,也不论被抢财物价值的大小。只要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并当场采取暴力或暴力相威胁手段,就构成抢劫罪。“数额特别巨大”和“致人特别严重伤残或死亡”只是本罪从重处罚的两个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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