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汽车牌照补领手续:车主必须亲自到所在区县车管分所办理牌照补领手续。办理车牌补领手续的具体流程如下:除车辆行驶证和身份证外,已办理机动车登记证的必须携带,公交车必须携带组织机构代码。车主应先到车管分所填写领证申请表,公交车应加盖单位公章后交给车管所。车管所会给你一张警务回执和临时牌照。临时牌照贴在车辆前挡风玻璃的明显位置,供警察检查。临时牌照的使用不影响年检。如果你的车只丢了一个牌照,你必须在申请补领牌照时返还旧牌照。30个工作日后,可以到车管所领取新牌照。新车牌上的号码和你原来的车牌一样,你的驾照还是可以用的。
南京社保卡补办
南京社保卡补办流程具体如下:
1、社会保障卡丢失或被盗,建议先拨打咨询电话12333办理电话挂失;挂失的材料具体如下:
(1)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
(2)一寸照片若干等;
(3)到就近的社保中心办理补卡手续。
2、尽快到市社保中心社保卡管理科受理窗口办理挂失、更换手续(电话挂失至柜台办理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3、到市政务中心一楼农业银行缴纳社保卡制作工本费;
4、社保卡管理科与制卡公司做好制卡材料和已制卡的交接工作;
5、领卡人凭收费票据到原经办的社保机构领取新制作的社会保障卡。自柜台受理挂失、更换之日起5个工作日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予以报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关于开展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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