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房产交易证明需要到户籍所在地房管局。需要的材料有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婚姻证明,购房合同复印件。如果夫妻双方不在一个户口本上,必须携带两个户口本,如果是集体户则需要携带户籍卡或户籍证明。如果单身只需要身份证、户口本即可,如果离异还需要携带离婚证及离婚协议。
房产交易证明需要的资料
房产交易证明需要的资料是如下:
1.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
2.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
3.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若房屋测绘报告为旧格式的,则还需出具竣工验收单及填写丽水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新格式只需提供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即可。)
4.完税凭证(契税缴款书)
5.已婚的购房人:
(1)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原则上需校验原件);
(2)婚姻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3)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到场办理,则需提供私章,若委托第三方代办则需同时提供夫妻双方私章。
6.单身的购房人(必须本人到场,不可代办):
(1)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2)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3)单身声明具结书购房者在本地则到民政局办理。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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