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成都户口在成都读书是可以的,但需符合以下条件。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成都市接受义务教育,按照《关于印发<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执行。
《成都市居住证》、《成都市临时居住证》持证人为其子女申请入学,办理时间为工作日。《成都市居住证》、《成都市临时居住证》持证人在其居住地所在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登记点(一般为街道办事处、乡镇等)登记办理,办理过程中遇到实际问题可中国咨询《成都市居住证》、《成都市临时居住证》所在地各相关职能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
在此特别提醒,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申请每学年集中受理一次,中途不办理入(转)学,除申请小学一年级入学外,其它年级须提交原就读学校及其教育行政部门签章的学籍证明。
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第九条规定:”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一、需要什么材料?
进城务工人员为其子女申请入学需出示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1)、持证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成都市居住证》或《成都市临时居住证》;
(2)、持证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
(3)、申请子女在本市中心城区就读的,须提供持证人与中心城区内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持证人在中心城区内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申请子女在本市郊区(市)县就读的,须提供其与该区(市)县内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持证人在该区(市)县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4)、已在该区(市)县连续居住满一年的相关证明;
(5)、《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需提供已在本市连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证明(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6)、《成都市临时居住证》持有人需提供已在本市累计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证明(缴费累计时间在申请入学登记前24个月内,且申请入学当月及之前3个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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