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成都户口可以平迁吗?
1、成都市内转户口前置条件:我市户籍人口在市域范围内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登记入户;对有两套以上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员,可选择其中一套登记入户;实行一房一户登记原则,原产权人及户内成员将户口迁出后,登记新产权人及随迁人员的户。
2、只要房产证件齐全有效,并且该房产证上没有其他(如前房东)人的户口落在上面即可。办理时带上房产证、身份证、结婚证等证明即可,有些地方还需要物业出具的证明,去之前可以打电话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处咨询。
3、《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二、成都户口平迁办理流程及所需资料。
1、带上所有资料到公安局办证中心领取入户申请表并填写;
2、工作人员审核资料,办理准迁证;
3、回户籍所在地公安局办理迁移手续;
4、回到办证中心,带上准迁证第三联及1寸照片办理入户。
户口平迁需要的资料:
1、迁移人员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16周岁及以上人员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
2、入户地居民户口簿及户主居民身份证(入户地已有户口的提供)(原件);
3、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不能反映亲属关系的提供)(原件);
4、入户地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
5、农村地区实际居住证明(入户地住房系农村地区的提供)(原件);
6、迁入地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地址不详的提供)(原件);
7、16周岁以上人员提供1张1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标准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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