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见证遗嘱需要授权委托书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五条规定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遗嘱要具备较强的法律效力,最好还是需要签订授权委托书。而且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才可以口头设立遗嘱,且必须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因此律师见证遗嘱时,如果是情况紧急,且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可不需要授权委托书。若非紧急情况,必须要书面立嘱,以确保遗嘱的法律效力。
二、遗嘱什么时候可以发生法律效力
因为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以遗嘱方式对其死亡后的财产归属问题所作的处分,死亡前还可以加以变更、撤销,所以,遗嘱必须以遗嘱人的死亡作为生效的条件。如果遗嘱人没有事实死亡,而是在具备相关的法律条件下,经有关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后,遗嘱也发生法律效力,利害关系人可以处分遗嘱当事人的财产。如果在短期内遗嘱人重新出现,那相应的财产可以退还遗嘱人;如果时间较长,类如超过两年以上以及财产出现了无法退还的情况,则受益人应当对遗嘱人的基本生活在其受益的范围内提供帮助,但法定义务人不受此限。
三、律师见证遗嘱的程序
(一)与委托人签订协议、与立遗嘱人签订协议并留下委托人、立遗嘱人的身份证明、财产证明复印件;
(二)审查委托人提交的遗嘱;
(三)为委托人作调查笔录;
(四)去见立遗嘱人并为其作笔录;
(五)为代书人、见证人做笔录;
(六)做见证书,一式三份,交给委托人一份,律师所备案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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