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1、借款合同;
2、期限六个月以上的租赁合同;
3、融资租赁合同;
4、建设工程合同;
5、委托监理合同;
6、技术开发合同;
7、技术转让合同;
8、担保合同;
9、土地承包合同等。
一、融资租赁合同都有哪些无效的情形
下列情形下,可认定融资租赁合同为无效合同:
1.即由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融资租赁合同;
2.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的融资租赁合同;
3.以及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融资租赁合同等情形。
二、租赁合同属于要式合同吗?
租赁合同不是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虽然法律规定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否则如果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的会被视为不定期租赁;但是法律并没有规定不采用书面形式会导致租赁合同无效,所以租赁合同并不是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因为租赁合同不是要式合同。
三、融资租赁承租人可以是个人吗
融资租赁中,个人可以作为承租人。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五条的规定,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三十六条规定,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规格、技术性能、检验方法,租赁期限,租金构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币种,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的归属等条款。
融资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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