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的具体流程如下:
1审批通过村委,通过后张榜公布七天,由管区工作人员、村支部书记、村主任、村经办人签字盖章后再加盖村委公章,需要分别报镇村建设服务中心与国土资源所申请批准。
2现场勘查和初审。由国土资源所、财政所、镇村建设服务中心和村委两名成员实地考察,然后填写《农村村民建房、宅基地使用申请书》。
3现场审批以后到到镇镇村建设服务中心填写《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申请审批表》由镇村建设服务中心上报市城乡建设局批准。
4持《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申请审批表》、户口薄、身份证有关证件到镇国土资源所填写《宅基地批准证书》,办理宅基地审批手续,上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5审批完毕后,建房户提供邻居同意建房的证明材料,由管区、村委会主要成员同国土资源所、镇村建设服务中心人员到现场定点放线,填写现场定点放线记录,由支部书记、管区、服务中心放线人员签字。
6房屋建成经镇镇村建设服务中心会同国土资源所验收合格后,到国土资源所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持办好的土地使用证到镇村建设服务中心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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