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长资沈告[2007]160号
我办拟对下述资产进行处置,现予公告:
葫芦岛市水产修造船厂。位于绥中县万家镇止锚湾,贷款本金为人民币123.5万元,表外利息为157.04万元,截止到2007年7月31日,孳生利息为49.57万元,债权资产合计330.11万元。贷款方式为抵押,抵押物为冷库,办公楼,木工车间,铸造车间,翻砂车间,平房,抵押面积4651平方米。
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款。自公告之日起,在7个工作日内,我办事处受理对上述债权处置的有关异议和咨询,若有异议和咨询,请以书面形式告知。
受理公告事项联系人:张静
联系电话:86-24-31880226
对排斥或阻扰咨询、异议及在处置过程中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的任何行为请举报。
受理公告举报联系人:李秀丽
联系电话:86-24-31880280
通信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三好街81号。
邮政编码:110004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沈阳办事处
2007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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