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档案应如何移交
时间:2023-05-08 10:45:07 293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1)因注销、解散、破产等原因终止的,由被终止单位的业务主管部门或者财产所有人管理或者移交有关档案保管。

(2)单位分割

①原单位分割后存续的,由分割后存续的一方保管,其他各方可以查阅、复制;

②原单位分割后解散的,应当管理或转让经协商后交给档案馆,各方可查阅、复印。

本部门未结算会计事项涉及的原始凭证,由业务关联方单独提取保管,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3)转业涉及的会计档案由原单位保管,承办单位可以查阅、复制。

未结算会计项目涉及的原始凭证,由业务承担单位单独取出保管,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四)单位合并

①原单位解散或者合并后一方存续,另一方解散的,原单位的会计档案由被合并单位统一保管;

②合并后原单位仍然存在的,由原单位保管。

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期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在竣工决算后移交建设工程接收单位,并按规定办理移交手续。

(5)单位之间的会计档案转移,双方应办理会计档案转移手续。

全文39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法律综合知识 最新知识
针对会计档案应如何移交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会计档案应如何移交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