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生购房补贴政策2020标准是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且申报时在就业创业的基础人才。其中在海外取得学位的,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认证并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同时包括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在宁波市范围之内首次购买家庭唯一住房的,按照规定享受购房总额2%的购房补贴,最高不超过8万元,其中总额以契税发票不含税的计税金额为准。
宁波大学生就业补贴政策如何申请
宁波大学生就业补贴申请的流程:
1、申报条件,2016年1月1日起,被中小微企业录用,签订1年(含)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依法办理就业登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
2、申报地点,高校毕业生本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可通过“甬派”手机客户端生活频道就业创业模块,预申报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预申报通过后再将申报材料报送到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经营地址所在地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正式办理。
3、申报材料包括:
(1)高校毕业生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保障卡;
(2)《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企业申报表》或《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个人申报表》(通过“甬派”预申报的可到办理现场填写);
(3)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派遣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派遣协议复印件和用工企业出具的用工证明。
(4)高校毕业生在同一法人代表企业之间或同一集团公司控股50%以上的子公司间流动就业,视作同一家企业就业,由集团公司提出申报,并提供同一法人代表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或集团公司与子公司的股权关系证明。
(5)高校毕业生在兼并重组或合并分立企业就业的,兼并重组或合并分立前后的企业可视作同一家企业,申报时需提供企业工商注销或变更证明。
《关于执行宁波市人才购房补贴政策的有关通知》
一、适用对象
购房时间:2018年8月12日(含)之后。
毕业时间:购房时间前推10年内。
享受对象: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在适海外取得学位的,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认证并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包象括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且申报时在甬就业创业的基础人才。
二、补贴额度
延续《关于优化人才住房保障的实施细则》(甬人社发〔2015〕179号)政策,在宁波大市范围内首次购买家庭唯一住房的,按规定享受购房总额(以契税发票不含税的计税金额为准)2%的购房补贴,最高不超过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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