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需要到以下部门登记注销:
1、社保局:检查是否有未缴社保费用,然后注销公司社保账户;
2、税务局:检查是否有未缴纳的税款或费用,然后注销公司的国税和地税;
3、报纸媒体:公司需要自行公示,宣告公司即将注销;
4、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注销营业执照;
5、开户银行:注销公司开户许可证、银行基本账户等账户;
6、质监局:向质监局注销生产许可证等公司许可证;
7、公安机关:注销公司印章的法律效力。
公司注销是指公司宣告破产、被其他公司收购、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内部解散时,需要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终止公司法人资格的过程。
办理公司注销登记的流程:
先办理公司清算组备案,然后办理注销登记,材料规范如下:
(一)、《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二)、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备案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三)、备案事项证明文件。
公司清算组备案: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议(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份有限公司提交关于成立清算组的股东大会记录(由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关于成立清算组的书面文件。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关于成立清算组的书面文件(加盖公章)。人民法院组织清算的无须提交股东会决议,提交人民法院成立清算组的决定。人民法院裁定解散的,还应提交法院的裁定文件。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的还应提交行政机关的相关决定。
(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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