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二手车交易税涉及的主要税种有增值税和营业税。国家对二手车流通的增值税、营业税政策如下: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二手车(不包括销售自己使用过的车辆),按照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二手车所有人在二手车交易市场直接交易和通过二手车经纪机构进行二手车交易,由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按规定向买方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对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不征收增值税;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向二手车所有人按规定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应按规定缴纳营业税;单位销售自己使用过的车辆,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需要缴纳增值税的二手车所有人,应区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非一般纳税人。自2010年9月1日起,对一般纳税人,可实行“先票后税”,即申请开具二手车发票时不缴纳税款,但必须向市场提供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戳的税务登记证(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市场留存),在次月征收期内申报纳税。对一般纳税人以外的其他非自然人实行“先税后票”,即此类纳税人到二手车市场申请开具二手车发票前,必须持《车辆鉴定评估报告书》按第十项“评估结论”确定的价格到主管国税局办税服务厅缴纳增值税,凭增值税《完税证明》到市场申请开具二手车发票。
目前,二手车交易税主要有两大税种,即增值税和营业税,它们在征收时,需要按照规定向买方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另外,缴纳增值税,二手车所有人应当区分一般纳税人和非一般纳税人,其中前者可“先票后税”,而后者是“先税后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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