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927年6月,五大党章规定“党员年龄须在十八岁以上,凡年龄在二十岁以内而愿入党者,必须经过青年团”。这是党章第一次对入党者的年龄作出明确规定。这一规定并没有实行多久,一年后,六大党章即取消了这一规定。二、1945年6月,七大党章又重新规定了入党者的年龄,即“年满十八岁者,方得被接收为党员”。1945年5月14日,七大所作的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中,曾对这一规定作了说明:“一个人一般地要到十八岁以后,才可能有自己的比较确定的政治上的判断力”。针对已具备了入党的条件但未满十八岁的青年,如果党组织认为“不接收入党就有所损失”的话,可以“特殊地接收其为候补党员”,但必须在满十八岁以后,才能转为正式党员。此后,以十八岁作为入党者的最低年龄限制,为历届党章所沿用。
什么是党的入党誓词
中国共产党的入党誓词如下: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一条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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