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1、普通护照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
2、普通护照有效期不足6个月或有效期在6个月以上但材料证明该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国要求的;
3、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地、出生日期发生变化或申请人面像发生较大变化的;
4、申请人手指伤病痊愈后可以采集指纹的;
5、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认可的其他情形。
二、办理材料:
1、请用黑色墨水水笔或钢笔以正楷字完整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1份;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光面彩色照片(相片大小:48×33mm,头部长度:28-33mm,头部宽度:21-24mm)1张。
2、河北省常住户口公民,交验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本人户口页、户口薄首页(盖有河北省公安厅印章)原件;现役军人,交验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
3、未满十六周岁的,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提交其监护人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户口薄等)、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或护照的原件;
4、申请人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还须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因私普通护照的证明;现役军人提交具有审批权的军队系统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办理因私普通护照的证明。
5、交验原普通护照并提交复印件。
6、与换发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
注意事项
1、委托书等相关证明材料须用A4纸书写。
2、护照换发申请受理后,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将对护照剪角作废后退还申请人。
3、申请人最多可申请3个曾持护照号码加注。
4、以虚假资料、借用他人身份资料骗取出入境证件,以及出借身份资料供他人冒名申请出入境证件将被追究法律责任,一切责任由自己承担;
三.理流程:
申请人需本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向我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申请,现场签名、采集指纹,并回答有关询问
四、工作时限
1、10个工作日取证。
2、按照有关规定,公安机关需要进行调查补充材料或者发函核查的,调查及发函核查时间不计入办证时限内。
五、取证地点
在市内(市公安局、裕华、新华、桥东)受理点办理的,到市公安局出入境服务大厅取证。
在县(市)受理的,到本县(市)出入境受理点取证。
六、收费标准:220元/本,护照加注20元/个。
温馨提示:
全文89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