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离婚后请求分割财产的,都应视为行使共有物分割请求权,因具有物权请求权的属性而不受时效限制,否则就会损害某一方共有人的利益。具体如下所述:
在法律与司法解释的层面,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再次分割。
当事人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一方起诉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但并未提及是否适用诉讼时效。无论是离婚时双方因疏忽而漏分共同财产,还是离婚时双方自愿约定在离婚后仍维持财产的共同状态,如果在离婚后请求分割财产的,都应视为行使共有物分割请求权,因具有物权请求权的属性而不受时效限制,否则就会损害某一方共有人的利益。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离婚后股票权益分割范围的界定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司法解释第5条所体现的财产认定原则具有共通性,即财产本身的性质不因婚姻关系的存废而改变:原属个人财产的,其财产及自然增值、孳息不因婚姻关系的缔结而转化为共同财产;原属共同财产的,其财产及自然增值、孳息也不应该因婚姻关系的解除而转化为个人财产;不论是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以其为基础在婚内产生的投资与经营收益,都应当作为共同财产;不论是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以其为基础在婚外产生的投资经营性收益,不应作为共同财产。自然增值是财产所有人拥有的财产,因所有人以外的因素而出现了价值增长,所有人并未将财产投入价值再生产的过程,对增值未起到积极推动的作用。例如,商业中心地段的不动产因其稀缺性和不可替代性而大幅升值,但所有人并未对该种升值付出主观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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