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破产申请必备清单债务人应提交哪些资料
1.书面破产申请;
2.企业主体资格证明;
3.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
4.企业职工情况和安置预案;
5.企业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并附审计报告;
6.企业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明细表,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企业投资情况等;
7.企业在金融机构开设帐户的详细情况,包括开户审批材料、帐号、资金等;
8.企业债权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务人名称、住所、债务数额、发生时间和催讨偿还情况;
9.企业债务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权人名称、住所、债权数额、发生时间;
10.企业涉及的担保情况;
11.企业已发生的诉讼情况;
12.人民法院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此外,国有企业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时,应当提交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破产的文件;其他企业应当提供其开办人或者股东会议决定企业破产的文件。
二、申请破产后债务谁来还
如果已经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破产了债务由破产债务人破产财产偿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管理人应当及时拟订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
管理人应当按照债权人会议通过的或者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适时变价出售破产财产。
第一百一十二条
变价出售破产财产应当通过拍卖进行。但是,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
破产企业可以全部或者部分变价出售。企业变价出售时,可以将其中的无形资产和其他财产单独变价出售。
按照国家规定不能拍卖或者限制转让的财产,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方式处理。
三、申请破产的程序是怎么样
1.由债务人或债权人向法院提出申请;
2.由法院决定是否受理;
3.法院决定受理的,及时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4.制定和执行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
5.破产程序终结,申请注销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
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
第一百一十六条
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后,由管理人执行。管理人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实施多次分配的,应当公告本次分配的财产额和债权额。管理人实施最后分配的,应当在公告中指明,并载明本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
第一百二十一条
管理人应当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十日内,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章 破产清算 第二节 变价和分配 第一百一十一条 管理人应当及时拟订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n管理人应当按照债权人会议通过的或者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适时变价出售破产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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