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离婚。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已无和好可能。对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久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一方患有精神病另一方能提起离婚诉讼吗
一方患有精神病另一方能提起离婚诉讼。如果一方患有精神疾病,另一方提出离婚,法院需要在审判前指定其他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为诉讼代理人。诉讼代理人确定后,法院可以审理离婚案件,确认夫妻是否离婚,财产如何分配,孩子由谁抚养。需要注意的是,此时的诉讼代理人只有程序权利,没有实体权利,即不能表示是否同意离婚,不能放弃财产权益。如果患病一方的家属想代患病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程序会更加复杂。首先要按照特殊程序变更监护人,取消患病一方配偶的监护人资格。变更为患病一方的监护人后,代患病一方提起离婚诉讼。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全文62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