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行为中,对于借款利息的约定如果超出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之外的利息,不受我国法律的保护,则该部分利息不用还款。
但是没有超过的部分依旧是受我国法律保护的,债务人不还这部分款项的,双方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
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
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
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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