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的使用时间是多长时间
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时间一般为70年。其中,商业、旅游、娱乐用地为40年;工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仓储、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为50年;居住用地为70年。土地出让年限自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计算,届满继续缴纳土地出让金即可重新取得土地使用权。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70年;
(二)工业用地50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二、土地使用权过户所需要提供的材料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过户所需要提供的材料有:
1.转让方的原土地使用证原件;
2.已过户后买受人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3.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转让契税(县财政收取)及增值税等(地税局收取)。
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有哪些选择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主要有挂牌、拍卖以及招标等:
1.挂牌。出让人发布挂牌公告,按公告规定的期限将拟出让宗地的交易条件,并在指定的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布。
出让人接受竟买人的报价申请并更新挂牌价格,根据挂牌期限截止时的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
2.拍卖。出让人发布拍卖公告,拍卖公告发布后,竞买人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公开竞价,根据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
3.招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特定或者不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加国有土地使用权投标,根据投标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一十二条
全文67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