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疗机构提出申请2、受理或不受理,7个工作日内答复;3、受理后,一次性告知所需提交资料;4、经审查资料合格后(资料不齐或不合格限期补正),15个工作日内医疗机构评审委员会现场验收。(验收不合格,提出书面意见限期整改,医疗机构评审委员会复验);5、验收合格监督员签字,领导签字备案(复验不合格,领导签批,不予受理决定书);6、5个工作日内办理《医疗机构机业许可证》。
用过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诊疗活动怎么办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检验时,有效期不变。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过期的,到卫生局从新审核办理即可。
单位经办人携带上述资料前往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即可。经审核合格的,发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审核不合格的,将审核结果和不予批准的理由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
医疗执业许可证是有有效期的,一旦过了执业的有效期,执业许可证自动失效,必须到相关部门重新办理。如果在过期以后继续执业,那就可能违反法律了,带来的法律后果需要执业的人承担。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逾期不校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仍从事诊疗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补办校验手续;拒不校验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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