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第三者的概念,即除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以外的,因保险车辆意外事故导致在车下的受害人或财产遭受损害的人或财产。第三者包括本车发生事故时的驾驶员及其家庭成员、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但不包括保险人、被保险人、本车发生事故时的驾驶员及其家庭成员、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
以下内容不包括第三方,指的是除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以外的,因保险车辆意外事故导致在车下的受害人或财产遭受损害的人或财产。通俗的讲第三者就是排除四种人:即保险人、被保险人、本车发生事故时的驾驶员及其家庭成员、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
车下受害人群体是否属于第三者?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受害人群体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是机动车驾驶员、第二类是行人,第三类是乘车人。而车下受害人群体显然不属于这三类人群体。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第三者是指在道路上发生的,与机动车、行人等发生直接或间接的接触,导致人身、财产损失的民事主体。而车下受害人群体显然不符合这个定义。
因此,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车下受害人群体并不属于第三者。
车下受害人群体不属于第三者。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第三者是指在道路上发生的,与机动车、行人等发生直接或间接的接触,导致人身、财产损失的民事主体。车下受害人群体不符合这个定义。因此,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车下受害人群体并不属于第三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七条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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