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残疾标准:
1、极重度智能损伤;
2、四肢肌力≤3级或三肢瘫肌力≤2级;
3、颈4以上截瘫,肌力≤2级;
4、重度运动障碍;
5、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二级伤残之一者;
6、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关节活动功能基本丧失;
7、双肘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
8、双下肢高位缺失及一上肢高位缺失;
9、双下肢及一上肢严重瘢痕畸形,活动功能丧失;
10、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三个月后还需要做吗
一般治疗终结即开始做伤残鉴定,因为伤残是指治疗完成后仍然留有无法治愈的后遗症的,才构成伤残,根据后遗症的严重程度确定伤残等级。所以治疗没有完成,或者治疗后已经恢复的就不会被认定为伤残。
交通事故一级伤残的标准
(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植物状态;
2、极度智力缺损(智商20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3、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
4、截瘫(肌力2级以下)伴大便和小便失禁。
(二)、头面部损伤致:
1、双侧眼球缺失;
2、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盲目5级。
(三)、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愈合,呼吸功能严重障碍。
(四)、颈部损伤致呼吸和吞咽功能严重障碍。
(五)、胸部损伤致:
1、肺叶切除或双侧胸膜广泛严重粘连或胸廓严重畸形,呼吸功能严重障碍;
2、心功不全,心功级;或心功能不全,心功能级伴明显器质性心律失常。
(六)、腹部损伤致:
1、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消化吸收功能严重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2、双侧肾切除或完全丧失功能,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七)、肢体损伤致:
1、三肢以上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
2、二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另一肢丧失功能50%以上;
3、二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第三肢完全丧失功能;
4、一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第二肢完全丧失功能,第三肢丧失功能50%以上;
5、一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另二肢完全丧失功能
6、三肢完全丧失功能。
(八)、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76%以上。
二、四级工伤赔偿标准?
四级工伤赔偿标准如下:
1)中度智能损伤;
2)精神病性症状致使缺乏社交能力者;
3)单肢瘫肌力≤2级;
4)双手部分肌瘫肌力≤2级,
5)一手全肌瘫肌力≤2级;
6)脑脊液漏伴有颅底骨缺损不能修复或反复手术失败;
7)面部中度毁容;
8)全身瘢痕面积≥60%,四肢大关节中1个关节活动功能受限;
9)面部瘢痕或植皮≥1/2并有轻度毁容;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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