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一些不法分子假借两奥之名进行商业欺诈活动,巧立各类中奖陷阱欺诈消费者,利用虚假宣传、不正当有奖销售等形式进行不正当竞争的现象,近日,阿拉善左旗工商局在全旗范围内开展了虚假宣传和不正当有奖销售专项检查。
经检查发现,经营者郭某未经审批,于2008年8月28日和29日分别在《宏桥广告》和《阿拉善日报》擅自发布3周年店庆有奖销售广告,并设最高奖额为5888元。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阿拉善左旗工商局对郭某不正当有奖销售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和处罚,并责令其在9月7日前整改最高奖额、办理有奖销售备案和广告发布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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