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的内容如下:
1、处理权平等: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有权决定。
2、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夫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3、承担一定的义务:家庭生活的费用,由共同财产支付,不足时,由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分担。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义务所负债务,由共同财产清偿;不足时,则由个人财产负连带责任。
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判定方法有哪些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共同拥有或取得的财产,包括通过劳动和非劳动取得的财产。夫妻关系存续期是指夫妻从结婚到离婚或一方死亡的时间。一般而言,财产是双方共有的,夫妻双方都有平等的处分权。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劳动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收入;
(3)知识产权收入;
(4)继承或者赠与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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