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前法规框架下,住房公积金已然确立了其在异地产权购置过程中的合法地位。
缴存有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当其在进行自住性住房的购买、改造、扩建以及大规模修缮过程中,是有权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书面申请的。
而对于这一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在收到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进行严谨且专业地审查,以判断是否给予此类贷款或拒绝该申请。
一旦审核通过,将会正式通知申请人这一审批结果;若是获得批准,则由受托银行负责对该类贷款的具体办理事宜。
值得注意的是,住房公积金贷款所可能带来的潜在风险,将不由申请人独自承担,而是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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