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2、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承担的前提。债务自始无效或者承担时已经消灭的,即使当事人就此订有债务转移合同,也不发生效力。
3、债务转让中被转移的债务具有可移转性。不具有可移转性的债务,不能够成为债务转移合同的标的。
4、债务转让涉及的第三人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务的转让达成合意。
5、转让协议需具备转让的债务份额、转让时间、方式、违约责任等重要条款。还需注意协议的条款是否完备;是否公平合理;以及是否违背了公序良俗等。
律师补充:
债务转让与债务加入的区别:债务加入的第三人加入到债的法律关系中,成为新债务人,但并不免除原债务人的责任,新债务人与原债务人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故在债务加入法律关系中,原债务人并没有从原债务法律关系中脱离出来,第三人加入到原债务法律关系并与原债务人一起向债权人承担债务,债权人有权要求新债务人与原债务人对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债务转让的第三人即债务受让人则应独立对债权人承担全部债务,因债务的合法转让原债务人的责任被免除,债权人只得要求新债务人承担全部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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