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即股份制公司的出资人或投资人,股东作为出资者按佢出资数额(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享有所有者的分享收益、重大决策以及选择管理者等权利。股东权利是指在按公司法注册的企业中,企业财产的一个或多个权益所有者拥有哪些权利和按什么方式、程序来行使权利。
公司法规定的股东权利股东权利包括哪些内容?
1.参加股东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具有表决权。股东会是由全体股东组成的,因此,不论股东大小都有权参加股东会,并以章程行使表决权。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是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按照所持有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
2.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权。股东有权通过股东会会议选举公司的董事和监事,在股东的条件符合《公司法》规定的董事和监事的任职资格时,可依法定的议事规则被选举为公司的董事和监事。
3.股息、红利分配权。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4.股东提案权。提案权就是股东在股东(大)会上提出议案的权利。小股东可以将自己关心的、与自己利益密切相关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讨论。
5.股东知情权。股东知情权是指公司股东了解公司信息的权利。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6.违法决议撤销权。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7.诉讼权。当股东的上述权利被其他股东董事、监事或经理人侵害时,而通过协商又解决不了的时候,被“黑”的股东就有权利到法院对侵害其权利的其他股东、董事、监事和经理人进行法律诉讼,要求停止侵权行为。
8.转让股权。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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