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店面拆迁租户有补偿吗?
商铺拆迁租户有补偿的,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在租赁的房产拆迁时,承租人可以获得安置费用、停产停业损失等项目的补偿,具体情况下可以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来进行合法的认定处理。
商铺拆迁租户有补偿的,应当对承租人支付安置费用、停产损失等赔偿,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二、房屋征收调查登记包括哪些内容?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由房屋征收部门组织调查登记,房屋征收部门可独立完成,也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街道办事处等基层政府组织、居民委员会等组织来实施调查登记工作。此调查登记应当是在房屋征收决定作出前,并且在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拟订前完成。调查登记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房屋权属情况,即被征收房屋的物权归属;
(二)区位情况,由于房屋是不动产,区位对于房屋的价值有时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在评估房屋价值时,区位因素是个十分重要的因素;
(三)用途,即房屋是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或其他。实践中,主要争议在于房屋用途的认定标准,是登记用途,还是实际用途;
(四)建筑面积,确定房屋价值必不可少,且十分重要的一个因素;
(五)建造时间、结构、新旧程度、楼层、朝向、周围环境等状况,对补偿也会有或大或小的影响;
(六)常住人口情况,包括户籍、实际居住、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户等情况;
(七)其他,比如房屋装修、附属物、种植物(比如有名贵植物)等,都应当如实调查登记。
在司法实践中,房屋拆迁时对租户是有经济补偿的,对承租人的经济补偿是支付安置费用,如果是经营用房的,需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如果未支付承租人有关赔偿的,承租人可以提出起诉来要求判决处理的。
如果是行政机关想要对商铺,店面等予以拆迁的,那么在予以拆迁的时候,需要向出租人和承租人都支付经济补偿金,在计算经济补偿金的时候,承租人和出租人所对应的补偿项目是不同的,例如承租人可以获得停产停业损失,而出租人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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