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的土地是什么性质
时间:2023-02-04 18:18:45 162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土地基本性质分类有:国有用地(包括出让和划拨);集体用地。

土地使用用途分类: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商业用地。

土地特殊用地:国防用地、教育用地、公共事业用地等。

土地开发

土地开发主要是指房屋建设的前期工作,主要有两种情形:一是新区土地开发,即把农业或者其他非城市用地改造为适合工商业、居民住宅、商品房以及其他城市用途的城市用地;二是旧城区改造或二次开发,即对已经是城市土地,但因土地用途的改变、城市规划的改变以及其他原因,需要拆除原来的建筑物,并对土地进行重新改造,投入新的劳动。

一、国家土地使用标准有哪些

国家土地使用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国家实行土地使用管制,国家制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利用,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设建筑物和结构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等,未使用土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二、土地用途分为哪几类

土地用途的种类如下:

1、农用地,即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园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

2、建设用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等,分为建成区和规划区两个类别;

3、未利用地,即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尚未明确用途或人类未以生物技术或工程措施进行改造利用的土地。

一、规划区内的土地管制规则如下:

1、确定建设规划区的界限和用地数量,确保人均占地或总规模不突破规定标准;

2、分阶段保护建设规划区内的耕地,确需新增用地的优先供给非耕地或劣质耕地;

3、本区内的耕地及其他农用地,在批准用于建设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擅自转用,也不得废弃撂荒;

4、耕地转用前必须在本区外开发复垦不少于所占面积且符合质量标准的耕地,或交纳相当的耕地造地费。

二、农用地的管制规则具体如下: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或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

2、国家重点建设项目选址无法避开保护区的,应取得基本农田占用许可,批准占用的,经修订规划后按占用建设规划区的耕地管制;

3、设立开发区不得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

4、禁止在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沙、采石、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

总之,土地用途可以分为,农用地,即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建设用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未利用地,即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尚未明确用途或人类未以生物技术或工程措施进行改造利用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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