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合同订立后旅客的义务有:1、持有效客票乘运的义务;2、限量携带行李的义务;3、不随身携带或者在行李中夹带违禁物品的义务。承运人的义务:1、告知义务;2、按照客票载明的时间和班次运输旅客的义务;3、救助义务;4、安全运送义务。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一十九条规定,承运人应当严格履行安全运输义务,及时告知旅客安全运输应当注意的事项。旅客对承运人为安全运输所作的合理安排应当积极协助和配合。
客运合同订立有哪些注意事项
订立客运合同的注意事项如下:
1、审查承运人主体的运输资质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运输资质、运输工具的安全性、应急处理方案等,了解这些有利于实现运输目的,确保旅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2、注意合同的生效时间和转让;
3、双方无正当理由不得影响延误合同履行客运合同。这是一份承诺的合同。经过要约和承诺,双方同意形成意图,合同将成立;
4、承运人不得拒绝或拒绝承载责任;
5、旅客不当乘运承运人应承担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一十九条承运人应当严格履行安全运输义务,及时告知旅客安全运输应当注意的事项。旅客对承运人为安全运输所作的合理安排应当积极协助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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