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继承的遗产不一定算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被继承人明确表示当事人婚后继承的遗产,只归继承人一人所有的,一般应将其认定为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依法不予分割。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明确指定,或者是夫妻没有约定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那么婚后一方继承的遗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离婚时双方均可以对其主张所有权。
继承的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继承的遗产一般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但遗嘱中只确定一方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劳动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收益;
3、知识产权收益;
4、继承或者赠与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人身伤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赔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只确定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属于一方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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