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绍兴机动车回收报废登记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车主携带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本人身份证(到时候需复印件留档)、以及要报废的车辆(可以行驶的开去、不能行驶的预约来免费拖车),到当地车管部门定点的废旧汽车回收公司,办理《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一般回收公司确认机动车解体后,会派人到车管所办理相关手续;或者车主向车管所递交《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办理注销手续,由车管部门出具《机动车注销证明》。
如果遇上有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的,凭《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以及购买新车的发票、新车登记证、车辆购置税等,可以领取一定额度的现金补贴。
二、绍兴机动车回收如何延缓报废
如果机动车使用年限到了而车况仍然不错,可不可以让其继续“发挥余热”呢?回答是肯定的:经安全性能和尾气排放检测合格的车辆,根据国家规定其使用年限可适当延长报废期限。
那么,怎样办理机动车延缓报废手续呢?一般来说有三个步骤。
第一步,车管所登记审核岗审核该机动车的相关资料,包括:A、《机动车延缓报废申请审批表》原件如不与定期检验同时进行,须在背面粘贴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号即车架车身号码的拓印片;B、《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提交以上资料者可以是合法业主、业主指定的经办人,也可以是代理人指定的经办人。
第二步,机动车检验岗核对该车辆识别代码(车架车身号码)、发动机号码,并检验有无被凿改嫌疑;将拓印片与原始车辆识别代号(车架车身号)、发动机号码进行对比;检测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并审核该车的安全技术性能。
第三步,车管所业务领导岗审核,符合规定者,在其申请表原件上签注意见,在《机动车行驶证》副页记录栏按照延缓报废专用章格式,用计算机打印准予延缓报废的使用期限和检验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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