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绑架罪取得被害人谅解的可以减轻刑罚,人民检察院会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九十条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一、绑架罪的刑事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1、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二、构成绑架罪服刑期间满足哪些条件可以减刑?
构成绑架罪,服刑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三、构成绑架罪减刑的流程有哪些?
1、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
2、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对减刑案件进行审理;
3、人民法院作出裁定;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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