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全国多数城市的楼市历经低迷之后开始回暖的时候,国务院此时再提物业税这一敏感话题,其用意非常清楚,就是要稳定房价,不希望房价再度大涨。物业税(或称不动产税)是对业主持有物业(不动产)开征的新税种,其影响面非常广,要不要开征、如何计征、何时开征等问题需要由全国人大审议表决。我个人认为,有三种可能:
第一、物业税为完全代替税,也就是说,把原有涉及房地产的多种税费取消,用物业税代替,总的税负基本保持不变。
第二、物业税为新增税项,也就是说,在保留原有的多种税费的同时,新开征物业税,因而将加重业主的税负。
第三、物业税为部分代替税,也就是说,原有的一部分税费取消,代之以物业税,总的税负随物业的增(减)值而相应变动。
如果是第一种,很显然,物业税对房地产开发商和房产持有者都不会带来实质性的影响;如果是第二种,物业税将加重房地产持有人的税负,影响人们置业,从而间接影响到开发商;如果是第三种,其影响的程度取决于物业税的具体征收办法。总体上可以明确的一点是,物业税将对投资性物业的收益带来负面影响,也就是说,在物业增值的情况下要缴纳溢价的一部分作为税收,增值越多缴税越多。
有专家认为,物业税的开征长期来说有利于降低房价。我觉得这只是一种幻觉。因为,影响房价的因素很多,而且比较复杂,其中最主要的是供求关系,而税负只是一个成本问题,增加成本不一定会降低房价。如果供不应求,加税反而会推高房价。像美国、欧洲、日本和香港等国家(地区)都已先行征收物业税(或类似税种),但是,其房价同样经历大起大落,房价总体上比较高,不见得房价因此而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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