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看其通知书中是否存在侵犯权利的行为措施。
比如讲,你必须在什么时间内拆除,如若不拆将产生什么法律后果,也就是讲要侵犯你的实体权利了。
这样才可能构成一个具体行政行为,才能提起复议、诉讼。如若当中仅仅是行政机关的事实陈述,没有处罚行为。那
就不具有执行力,也就不存在诉讼、复议的情况。
鉴证通知书
合同鉴证通知书合同鉴证通知书
存根
______市(县)工商局:
___市(县)____与我你市(县)____与我市(县)
市(县)____签订____于年月日签订
___合同____份,金______合同___份,金额
额____元。我局已于____元。我局已于___年___月
___年___月___日予___日予以鉴证,特函告。现附上该合同副
以鉴证,特函告____市本一份,请协助督促履行合同。此致,
(县)工商局,并附合同副本敬礼!
一份备案。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
19年月日19年月日
颁布单位:国家工商管理局经济合同司
颁布日期:1985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八条,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应当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应当及时向被拆迁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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