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又有新政策。从9月1日起,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达标准积分人员的同住子女,其孩子一出生即可参加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孩子因伤、病住院,就可以按规定享受互助基金支付部分医疗费用的待遇。
本市少儿住院互助基金新学年集中参保缴费时间为9月1日—9月30日;缴费标准不变,仍为每人每学年80元;中小学和中职校在册学生、幼托机构儿童,由所在学校办理参保手续;散居儿童,请到户籍所在地或《上海市居住证居住地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缴费参保。
新生儿如何办理参加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和医疗费用报销手续:
一、参保范围
1.具有本市户籍;
2.《上海市居住证达标准积分人员的同住子女(以《积分通知单为准)。
二、参保办法
新生儿在出生后的两个月内,凭户口簿或《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单(有效期内),到户籍所在地(《上海市居住证居住地)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缴费参保;人户分离的,可到计划免疫登记所在地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缴费参保。
三、收费标准和保障时间
收费标准为每人80元,按学年度计算,即当年的9月1日至次年的8月31日。新生儿在规定时间内缴费参保,其待遇自出生之日起享受,截至当学年度结束。
四、医疗费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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