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女方彩礼车不是一定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彩礼车在结婚登记前赠与,且双方没有特殊规定的,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彩礼车在结婚登记后赠与,或双方约定为共同财产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给女方彩礼车是否能认定为共同财产
给女方彩礼车,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男方按照民间习俗在婚前给付女方彩礼的,应当属于女方的婚前财产,归女方个人所有,无法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男女双方约定该车辆属于共同财产的除外。
男方给女方的彩礼,可以要回来吗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男方可以向女方要回之前给付的彩礼:
1、男女双方没有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的;
2、男女双方虽然已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实际上从未共同生活过的;
3、男方给付彩礼后,因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
以上的第二点和第三点要以离婚为前提,男女双方选择不离婚的,无法要回彩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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