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破坏财产罪是指故意破坏或者损坏公私财产,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故意破坏公私财产,情节轻微的,一般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故意损坏公私财产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故意损坏他人财物如何处理?
故意毁坏他人财产,需要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同时还可以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如果毁坏的财产数额较大,则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数额较大(5千元以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5万元以上)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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