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一方多死亡财产怎样分割
时间:2023-04-07 09:41:29 318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夫妻离婚后,一方死亡的财产的分割:由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在离婚时已经做出了分割处理,所以对于死者的遗产,之前的配偶没有继承权。死者的财产按照死者的遗产进行分割,即死者生前立有遗嘱、遗赠的,按照遗嘱、遗赠分割,没有遗嘱、遗赠的,按照法定继承方式由子女、父母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死者的财产。

一、丧偶房产怎么继承?

一方丧偶的房产可以通过下列方式继承:

1、如果该房产全部为死者一方所有,则按照遗赠抚养优于遗嘱,遗嘱优于法定继承的顺序办理;

2、如果该房产为死者与其生存配偶共同所有的,则应当按照约定或法定,先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确认被继承人遗产份额后,再按照遗赠抚养优于遗嘱,遗嘱优于法定继承的顺序办理。

二、遗产分割应遵循哪些原则?

遗产分割应遵循以下这些原则:一、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的原则。我国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因此,继承人在分割遗产前要注意死者是否留有遗嘱,如果留有遗嘱,首先应按遗嘱继承方式分割被继承人的财产。虽有遗嘱,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二、保留胎儿继承份额的原则。在分割遗产时,如死者遗有未出生的胎儿,应给胎儿保留应当继承的遗产份额,其应继承的数额一般以共同参加继承的各法定继承人的平均数额为参考数额。如果胎儿生下是活体,这份遗产由胎儿这一继承人继承;如果胎儿出生是死胎,这份遗产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三、物尽其用的原则。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对于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办法处理。

三、结婚婚前财产死亡后财产怎么分配?

一方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无需先行分割。

关于死者的个人遗产分配问题:1、首先,若存在合法有效的遗嘱,遗产分配应依据遗嘱内容执行;2、其次,若不存在合法有效的遗嘱,遗产分配应按照法定继承进行,即根据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和份额来分配。第一顺位继承人优先于第二顺位继承人,同一顺位继承人之间一般按照平均分配的原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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