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方式有哪些
离婚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方式有定期支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也可以一次性给付,以需要抚养子女到十八周岁为止,计算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所需的抚养费总数并一次性给付完毕,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二、抚养费是否可以会随着物价上涨而调整
离婚时约定的抚养费可以调整。因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子女的抚养费主要与给付抚养费的一方的收入、当地的生活水平、子女患病或者上学所需的费用等情形有关。所以,如果给付抚养费的一方的收入、当地生活水平、子女患病或者上学的费用发生较大变化,双方都有权要求将抚养费进行调整。根据司法解释,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根据实际情况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是可以增加的,但并不是所有的情况都可以增加孩子的抚养费。
三、关于孩子抚养费问题可以再次上诉吗
关于孩子抚养费问题,可以再次上诉。人民法院对孩子抚养费问题进行判决后,父母一方应当按照判决书的规定,向孩子定期支付抚养费,在后来,孩子的抚养费增加的,当事人还可以再次上诉,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增加抚养费,人民法院经过审理,确认孩子需要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对方支付增加的抚养费。孩子的抚养费需要增加的,当事人可以再次上诉,请求人民法院对孩子的抚养费再次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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