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卡是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规划,由各地劳动保障部门面向社会发行,应用于劳动和社会保障各项业务领域的集成电路卡(IC卡)。它主要分为城镇职工医保卡,城镇居民医保卡,农村医保卡三类。
一、城镇职工医保卡
单位参保的参保人医保卡上的个人账户不全都是自己个人缴纳部分;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卡上从去年开始也有每月15元个人账户,可以用于支付门诊费用,就相当于门诊报销了(参保人属于公务员或单位另有报销政策除外)。医保住院,出示医保卡,读卡进医保系统,交押金(一般都是门槛费),发生费用录入系统,系统自动分类为自费、甲类、乙类等,乙类先自付10%,再进入基本医疗,按照年度住院次数(大于1次门槛费减半)、医院级别(门槛费不同、统筹比例不同),由电脑计算因该自己付多少钱,医院再向社保的医保中心结算多少钱。城镇职工医保卡可以在当地社保网站网上查询。比如武汉——武汉金保网,任何参保人,以身份证号在该网址首页“个人查询”处,输入身份证号,按要求输入身份证号第12~17的密码,进入后,点“个人查询”——点“医疗保险定点机构”或“医保定点药店”查询。该网址还可以查询持卡人缴费情况、个人账户余额情况、历史消费情况。
二、城镇居民医保卡
城镇居民医保卡的使用规定:在一个保险年度内,参保居民在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在100元(含)以内的,居民医保基金支付30%,个人支付70%;100元以上的由个人自理。
三、农村医保卡
农村医保卡使用规定:门诊医疗补偿:符合补偿范围的医药费按50%的比例补偿,每人每年累计限额25元。家庭成员可调剂使用。住院医疗补偿:按医疗机构的不同级别实行分类补偿,对符合补偿范围的医药费扣除起付线后按一定比例补偿。即:一级(乡镇)医疗机构,起付线为60元,补偿比例为75%;二级(区县)医疗机构起付线为250-300元,补偿比例为50%;三级(省市)医疗机构起付线为1000元,补偿比例为25%。每人每年累计最高限额为3万元。另外,根据农民群众就医的实际情况,我区的新农合实施细则规定:对在非定点的公立医疗机构住院者,可享受符合补偿范围的医药费扣除1000元起付线后按10%比例补偿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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