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罪和合同纠纷是不一样的。合同诈骗罪与经济合同纠纷的本质区别在于,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对于客观上符合合同诈骗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目的应认定为诈骗罪,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目的,应认定为经济合同纠纷,以民事规范调整权利义务关系。
一、敲诈勒索罪如何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罪是指行为人实施敲诈勒索的行为,致使被害人陷入恐惧进而处分公私财物。从中可以看出敲诈勒索的实质就是行为人滥用自己的优势地位迫使被害人就范,并获取财物的行为。
其关键因素有三:
(1)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2)行为人客观上是否采取了威胁或要挟的方法;
(3)行为人的行为是否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一、如何理解“非法占有目的”?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取得他人财物,要么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要么通过民事法律行为取得。因此,只要是没有法律依据或没有得到财物所有人允许,对他人财物实施的控制和管领的行为就属于非法占有。
二、如何理解“采取威胁或要挟”?
采取威胁或要挟,包括行为人以将要侵害被害人的人身、财产权利,或贬损声誉,迫使被害人就范,同时必须满足威胁的行为与交付财物之间具有因果关系。那么,敲诈勒索罪中行为人的“威胁”就应当和受害人主动提出要求而导致的“双方协商”相区别。“威胁或要挟”意在达到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通常是行为人主动采取的,具有主动性,体现主观恶性。
三、行为人的行为是否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所谓社会危害性是一种现实的危害,是指在每一具体案件中,都有具体的社会危害内容和表现形式,因而,它成为我国刑事立法的依据。
只要满足以上三点,就可以认定为敲诈勒索罪。
二、企业无力偿还借款是否构成合同诈骗?
不构成。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侵犯的是复杂的客体,不仅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所有权,而且侵犯了国家合同管理制度,破坏了市场的正常交易秩序。
民间借贷和诈骗最大的区别,在于借款人是否使用了欺骗手段。
上述企业的借贷方式属于民间借贷。民间借贷属于民法范畴当中的合同关系,借贷人欠钱不还是违反合同义务,需要承担还款责任和违约责任,一般属于合同纠纷。企业因资金困难未能还款,如无其他特殊情况,属于无力偿还,不涉嫌诈骗罪和合同诈骗罪。
三、一房多卖是否构成犯罪
一房二卖首先应当承担违约的民事责任。其次,还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
合同诈骗罪成立的关键涉及主客观两个方面:
一是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
二是行为人客观上采取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
就一房二卖而言,由于行为人在卖房过程中必然要隐瞒房子已经被卖或者被抵押的事实;
因而具有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特征,因此其行为是否成立合同诈骗罪的关键在于行为人一房二卖时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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