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冲动地离婚,理智地复婚。有不少夫妻双方本来没什么本质上不可调和的矛盾,只是因一般的小事处理不好,便引发离婚大战。这种类型的夫妻感情一般比较冲动,双方婚前没有充分地深入了解,婚后不能互相适应,互相理解体谅,匆忙冲动之下一离了之。但是离婚以后双方还时不时有“剪不断,理还乱”的情丝维系着,离婚后的两人在感到孤影独帆时,会从反思中逐渐悟出婚姻的真谛,摒弃不切实际的祈求,通过自我反省,感到离婚是一步错棋,于是又猛然醒悟,做出复婚的抉择。这种在感情依旧的前提下,再度重合,不是错误而是情感的最终肯定。
2、离婚并没有重新把握自己的命运。虽然离婚让一些人觉得可以减少某些压力或伤害,但角色功能的改变、心理的失落、经济和住房的改变,原亲属关系的中断及朋友关系的重构等等引起一系列问题使离婚并没有明显地减少沮丧和压抑的症状,并没有让人重塑自我,于是有不少离婚后的夫妻又重新走到一起复婚。
3、为了孩子重新走到一起。为了孩子又重新走到一起来的复婚者占有很大比例。对于多数生育了孩子的离异夫妇,夫妻关系的终结,并不意味着与子女的血缘关系的断绝。孩子似一条剪不断的纽带仍联系着他和她。只要双方尚未找到归宿,对孩子的爱心又有增无减,在孩子小手的牵引下,双方会摒弃前嫌,握手言欢。
4、失去的才是最好的。一些夫妻相处的日子久了,双方都不像恋爱时那样有滋有味,相反,彼此性格上的缺点逐渐显露出来,都认为已看透了对方,失去了新鲜感,只剩下一大堆日渐增多的毛病,对配偶越看越不顺眼。于是移情别恋,决意离婚去寻一个更好的伴侣。但离婚后在寻找新的爱人或重组家庭后,才发现原来世上没有十全十美的人,于是回忆原来配偶好的地方,产生思念之情。感情上还是更眷恋旧人,待醒悟,最合适自己的,还是曾经拥有的。也就是大家平时讲的“失去方知情可贵”。
5、对再婚的焦虑,离婚后再婚并不像很多人想象的容易,再婚家庭的复杂性,如继父母与继子女的难以相处,新的家庭亲属关系重构等等引起一系列问题使再婚面临很多挑战,如果处理不好,很容易引发新的婚姻危机。因此再婚的不易也是复婚的主要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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