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前一方父母出资全款买房,房子登记在父母出资一方的名下,则该房屋为父母出资一方的个人财产。
2、婚前一方父母出资全款买房,房子登记在双方名下,没有按份约定,则为共同财产。
3、婚前一方父母出资首付款,房子登记在父母出资一方的名下,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一、婚前财产需要怎样界定
房产婚前财产的界定,主要有下面四种情况:一方婚前全款买房的,房子为个人财产;结婚后买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婚前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的,产权归不动产登记一方,但应补偿另一方还贷部分,和还贷部分的增值;一方父母出资购房,视为对子女的赠与。
二、父母出资的房产如何分割
父母出资的房产离婚时的分割情形如下:
1、夫妻一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该房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对方无权分割。若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则应认定为对双方的赠与,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婚前一方父母出资首付贷款购房,婚后夫妻共同偿还还贷,如果登记在一方名下,那么这种情形可以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处理不成,该房产归产权登记一方,但产权人应就按揭房屋在婚后的增值部分及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对一方做出公平合理的补偿。如果登记在双方名下,那么可视为出资方对配偶一方的赠与,并已通过物权登记行为实际履行。该不动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该按揭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由夫妻双方均等分割。
3、由双方父母出资购房,无论登记在哪一方的名下,离婚时都按照出资份额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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